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科研处>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课题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4日 点击数: 字号:【小】 【大】

 

各联盟成员:

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产学研融合性研究,提高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课题研究成果质量和水平,促进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高校创新创业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现将2022年度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壮大高校创新创业师资队伍,提升各高校创新创业工作质量与水平,培育具有天津特色的高质量创新创业成果,探索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背景下的创新创业教育路径。

二、申报内容

1.专项课题是由天津市高校众创空间联盟以我市创新创业工作为研究方向,广泛吸纳我市高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域的优秀研究人才,开展的创新创业重点项目专题研究。

2.课题数量:重点课题1-2项,一般课题5-10项。

3.研究周期为自立项之日起至2023年7月下旬。

4.课题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2)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专项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较丰富的双创研究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指导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本课题限天津市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人员申报。社会人员及我市高校非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所有课题申报需经申报学校审核推荐,每所高校推荐课题总数不多于3项。申报人应是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确定以后不能变更。

3.课题组成员为3-5人(课题负责人包含在课题组成员人数范围内),课题组成员同一类专项课题最多参与2项,由申报学校进行审核把关,成员均应具有相应研究能力,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得变更,如需变更需书面向课题承办单位申请,同意后再进行变更。

四、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结项要求:课题结项要求至少完成1项研究成果和1篇与课题内容一致的高质量研究报告,形式包括高水平论文、专著、调查报告等。

2.一般课题结项要求:课题结项要求至少完成1项研究成果或1篇与课题内容一致的高质量研究报告,形式包括高水平论文、专著、调查报告等。

3.课题的项目成果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提出的政策建议被市级及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的也可作为结项依据参考。

4.专项课题一经确立,应严格遵守结题时间完成研究成果,不得延期,如不能按时结项,同一课题负责人不能再参加下一年同一项目申报。

5.成果须标注:“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课题”。

五、申请办法与材料寄送

1.填写《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课题申报书》,在2022年8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将3份申报书原件寄送至指定地址,并将申报书Word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联盟将组织专家团队对所有申请课题进行匿名评审,确定最终立项课题。

联系人:李姗姗  18622149561

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

邮编:300387

邮箱:tjgxzckj@126.com

录入: 编辑: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